民间借贷能否约定利息
一、民间借贷是什么
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民间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
二、民间借贷合同是否有效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民间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
三、民间借贷能否约定利息
首先,民间借贷可以是有偿(有息借款)也可以是无偿(无息借款)的,是否有偿(有息)由借贷双方约北京要账公司定。因此民间借贷可以约定利息。
其次,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民间借贷只有双方事先在书面或口头协议中约定为有息借款,出借人才能要求借款人在还本时支付利息;否则,一律视为无息借款,出借人不得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
再者,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北京催债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以及《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民间借贷不得超过央行基准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以上便是本讨债公司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民间借贷能否约定利息”?的内容,根据上文内容我们可以得知,民间借贷行为是属于合法的民事行为,当借贷关系的双方主体在合法的条件上所作出的约定是受法律所保护的,因此我国法律对于民间借贷的约定利息行为不予否认,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欢迎上本讨债公司咨询专业调查员。
引用法条该文中引用法条,自2021年1月1日《民法典》生效后,更改为:[1]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宜宾市位于四川省南部,处于川、滇、黔三省结合部、金沙江、岷江、长江汇流地带。地跨北纬27°50′-29°16′、东经103°36′-105°20′之间。宜宾地处四川盆地南缘,是云、贵、川三省结合部,“负山濒江,雄据地势,东跨泸水,西控嘉阳,北带三荣,南通六诏,舟车络绎,夷獠出没之区,自古称为要害”,是祖国大西南边陲重镇,天府之国的南大门。宜宾自古交通四通八达。宜宾列入国家文物图集的文物点就有2704个。其中古遗址38处,墓葬1411处,古建筑334处,石刻及石窟寺216处,近现代纪念性建筑、重要史迹和其他文物702处。公布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145处,其中有国家级风景名胜区1个,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3个,省级风景名胜区4个,省级森林公园4个。有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蜀南竹海,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珙县。宜宾市气候属中亚带湿润季风气候区的四川“盆南”气候类型,并有南亚热带气候属性。四季热量丰足,无霜期为347天。年平均气温17.9℃,全年总降雨量为1169.6毫米。景观:宜宾景色怡人。市内有黄庭坚遗墨处—-流杯池、可与青城山的宫观建筑媲美的真武山庙宇群、合江门等等,郊县有蜀南竹海、兴文石林、屏山老君山、夕佳山民族故居、西部大峡谷温泉等游览及游玩胜地。